岳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岳阳市2013年义务教育合格
学校和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教文局、南湖风景区教育局、屈原管理区教体局,市直相关学校:
现将《岳阳市2013年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和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岳阳市2013年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和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
实 施 方 案
为确保全市2013年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和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顺利实施,圆满完成各项建设任务,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教育系统和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岳阳市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和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领导小组,李晓雄同志任组长,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教育局基教科。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合格学校(园)建设组织领导、统筹等协调工作,负责建设的具体指导和督查落实,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二、建设目标
完成省教育厅下达给我市的141所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其中实事项目校60所,备案项目校50所,自建项目校31所)和86所农村公办幼儿园(其中实事项目园15所,自建幼儿园71所)的建设任务。
三、重点工作
各地各项目校要对照《湖南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湖南省幼儿园办园标准》、《湖南省义务教育合格学校验收标准》和《湖南省农村公办幼儿园验收标准》的要求,全面完成各项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校园、校舍、体育场地、学生学习和生活等基础设施建设,添置课桌椅等配套设备。
2.配置教育教学设备。基本完成多媒体室等功能室建设,基本配齐涉及实验教学的实验室及实验仪器等装备,基本完成体、卫、艺、劳等设备建设,信息技术硬件和软件等装备建设,基本完成各类图书配置及电子图文建设。
3.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以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质量为重点,切实落实教师培训经费,加大专任教师特别是薄弱学科、短缺学科的师资培训力度。
4.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健全学校管理制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指导学校依法依规办学,树立教书育人、德育为首的观念,严格落实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认真执行《中小学教学常规》。
四、实施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专门工作机构,明确责任,为完成本辖区内合格学校(园)建设任务提供组织保障。
2.科学做好规划。各地各项目校按照“学校推进与项目推进”和“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针对学校(幼儿园)现有办学条件,急需程度及建设难度,根据轻、重、缓、急,科学制定全年建设规划。
3.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实际,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多方面多渠道宣传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和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积极筹措资金。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办学标准》的要求实施建设规划。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重视,落实配套建设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
5.抓实项目建设。各地要严格按照建设规划,认真抓实装备条件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教学管理等建设,突出办学特色,做到所有项目从设计、招投标、施工到验收,都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抓实安全生产,加强工程质量监管。
6.落实上报制度。各县市区教育局和项目校应及时、准确、逐级上报建设进度,项目校(园)每月25~26日完成网上填报;县市区教育局27~28日完成网上审核和确认,并向本级政府实事办上报建设进度;市教育局29日完成网上审核和确认,并向省、市实事办上报建设进度。
7.加强检查督导。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认真检查实施、进度、基础设施和设备、器材质量、经费投入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市教育局每半年组织相关责任科室集中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予以公布,作为年底对县市区教育局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和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重要依据。
8.做好评估验收。各地各项目校要对照标准,做好省市验收准备,力争一次性验收合格。凡未按时完成合格学校建设任务,或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或有违规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责任分工
基教科:全面负责全市合格学校(园)建设协调工作,组织全市合格学校项目申报和汇总审批,指导项目学校加强和完善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完善规章制度,依法依规办学。
学前科:负责全市项目园建设的管理和协调工作,组织项目申报和汇总审批,确定项目园,指导项目园加强和完善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完善规章制度,依法依规办园。
计财科:安排市直项目学校(园)的建设经费,负责对县市区项目学校(园)的硬件建设和相关设备购置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
督导室:负责对县市区合格学校(园)建设规划的实施、政策及经费的到位情况、建设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验收。
人事科:负责市直项目学校(园)的领导班子和教师队伍的调整配备工作,负责对县市区项目学校(园)的教师队伍建设进行指导和督促。
教师工作科:负责市直项目学校(园)的教师队伍培训工作,负责对县市区项目学校(园)师资队伍培训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
体卫勤管科:负责对县市区和市直学校项目学校(园)的体育、卫生、艺术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
资产管理中心:负责市直项目学校(园)的硬件建设工作。
办公室:负责实事工作的宣传舆论引导、社会氛围的营造,指导和督促市直项目学校图书资料建设,负责有关工作的协调。
教科院:负责市直项目学校(园)的教研教改工作和实验室、功能室的建设,负责对县市区项目学校(园)的教研教改工作和实验室、功能室的建设及利用进行指导和督促。